【吉姆‧費斯特】
即將在本周舉行的NBA總冠軍戰,將迎來一位新進成員,奧克拉荷馬雷霆。雷霆將在前往東方的熱火主場做客第3、4、5場比賽之前,先在主場進行系列賽的前兩戰。許多球迷可能會發現這很奇怪,因為之前所有的系列賽都是採取2-2-1-1-1的模式,唯獨總冠軍戰轉變為2-3-2的模式,這雖然奇怪,但如果考慮到票房的因素,一切就有了解釋。
NBA當局喜歡總冠軍系列賽打長一點,這可以增加門票收入和收視率,當然聯盟不會承認。當初採用2-3-2賽制其實是基於一個理論,他們認為不太可能有一支球隊可以先在自己主場贏兩場,然後在客場3連戰中又能贏下另外兩場,5場內就可以封王。換句話說,聯盟不喜歡總冠軍打5場就結束,他們喜歡兩隊打到第6場或第7場。
但除了2010年湖人與塞爾提克打到第7場,聯盟的如意算盤往往不能如願以償,從1994年至今,總冠軍系列戰只有三次打到第7場,最近12年則分別進行了5、6、5、4、6、5、7、6、4、6、5、7場,其中有很多的4場橫掃和5場結束,這並不是電視台球賽轉播製作人所樂見的。以前總冠軍賽程不是這樣的,這種模仿自MLB世界大賽的2-3-2賽制是從1985年總冠軍賽正式啟用,當年總冠軍賽正巧也是湖人碰上塞爾蒂克;在那之前,總冠軍賽一直採用2-2-1-1-1賽制並運作得很好,事實上,從1976年到1984年的9次總冠軍系列賽,其中有3次打到第7戰,有5次打到第6戰。自從1985年聯盟改變賽制之後,卻出現了4次4戰橫掃,只有3次打到第7場,分別是1988年、1994年和2005年。